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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资产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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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资产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易资产的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上海闵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资产”或“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用户)在注册成为公司开发的网站(www.yizichan.com)及手机客户端运用程序易资产(以下简称“App”)用户并使用App以及易资产平台服务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易资产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网站及App,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易资产平台服务。您的注册、登录网站/App或使用易资产平台服务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本协议可由易资产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网站/App端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在易资产修改协议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网站/App或易资产平台的任何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将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一、用户注册

1、用户应当使用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2、用户应当确保其在注册时,是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机构或其具有必要从业执照、资质的专业理财人员。如由于用户不具有合法从业执照、资质或认证而给易资产、易资产平台和/或最终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以下称“投资人”)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用户注册后,公司有权要求用户提交用于证明其合法身份的信息或文件。用户应当在公司提出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公司所要求的信息或文件提交至公司,且用户应当保证其所提交之信息或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由于用户未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或文件,或由于所提供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准确而给上海侬盈资产有限公司、易资产平台和/或投资人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使用范围

1、您根据易资产的理财资讯向客户进行推广宣传业务的,需保证客户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投资人。

2、您应严格按照国家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不采用误导或可能误导客户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推广。

3、您保证在接到客户的投诉后,积极妥善处理。您与客户的一切纠纷,均与易资产经营者无关。

4、易资产中的资料信息,仅供推广业务参考,未得易资产经营者同意,不得将之在业务范围外交予第三方使用。

5、易资产经营者与您不具有雇佣、代理等关系,您不得利用易资产的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行不实夸大之宣传而误导客户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6、您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客户。

7、您提交的注册信息及您设置的银行卡信息,都将严格进行保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外,易资产均不会任意对外泄露。

三、业务流程

1、公司将通过网站和App不时发布可购买的理财产品信息。用户在浏览产品信息后,可通过网站或App与公司进行预约。公司在收到上述预约信息核对预约金额等信息后,将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将纸质理财产品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寄送至用户。用户在找到符合投资协议中要求的合格投资人并促使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后,应当及时将经签署的投资协议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邮寄至公司。

2、用户应当确保通过其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为投资协议中所要求的合格投资人。如因投资人不合格而给易资产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易资产除可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要求投资人承诺责任外,亦可要求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3、用户应当确保及时将经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寄回至公司。如因用户未能及时将经投资人签署的投资协议寄回而给易资产平台和/或投资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用户不得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对投资协议上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进行任何修订。

5、用户仅可将网站/App所发布的理财产品信息以及投资协议披露给潜在合格投资人。未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上述信息及投资协议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1、用户在注册网站/App以及使用易资产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可能将根据要求提供部分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手机号码、用户真实姓名、用户身份证信息、用户工作单位信息以及用户所持有的专业理财人员资格证明文件(以上统称“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2、公司及易资产平台尊重并保护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安全,防止其所收集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毁损或丢失。在发生前述情形或者公司发现存在发生前述情形的可能时,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及易资产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业务所需使用并披露所收集的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1)经用户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行政或司法机构披露;
(3)为业务所需而向第三方披露;
(4)在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因用户所促成的投资交易而面临任何纠纷,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有权决定披露用户全部或部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以促成纠纷的解决。

4、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其用户密码。如用户因其密报保管不当或自行告知第三方其用户密码,而导致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账户或用户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不承担责任。

6、为更好服务用户,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可能通过App不定期向用户推送用户可能感兴趣的信息。用户有权拒绝接受该等信息推送。

五、知识产权声明

1、公司拥有网站、App和/或易资产平台内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音频、视频、图表等)的全部知识产权。

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时所依托的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

3、公司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以及其他公司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以下统称“公司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均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公司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用户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公司标识的行为。

六、用户业务推广规范以及免责声明

1、用户在向投资者推荐金融产品时注意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用户须向合格的投资人推荐金融产品。《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用户在寻找投资人时:(1)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不得采用误导或可能误导投资人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推广;(2)不得利用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的名称或数据,从事不实夸大宣传或误导投资人及其他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且(3)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投资人。

3、用户应当妥善处理其与投资人之间的纠纷,该等纠纷与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无关。

4、用户与公司和/或易资产平台之间不构成代理或雇用关系。

5、用户因与公司合作而获取的收入,用户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因税收申报和缴纳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与公司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用户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或出现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行为的,公司有权终止支付服务费并要求用户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本协议项下任一条款如与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在该等强制性规定所不禁止的最大限度内对协议条款进行解释和执行。与强制性规定抵触的约定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各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均应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