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易资产-政信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您好,欢迎来到易资产!

扫码关注“易资产资讯”

400-9629-959
当前位置: 首页 资管计划 长安资产-HZ系列4号
4331
长安资产-HZ系列4号 市级平台融资方

24个月

产品期限

基础设施

投资领域

小额畅打

大小配比

安全评级

认购金额(万) 业绩比较基准
100万 ≤ X 8.5%
【发行进度】 2019年04月16日更新:本期第1期,本期规模3000万,暂停进款,下期。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HZ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机构 长安资产
产品状态 在售
投资领域 基础设施
产品期限 24 个月
募集规模 2亿元
付息方式 半年付息
投资区域 陕西省 汉中市
大小配比 小额畅打
本期起售日 2018-04-04
收益类型 非保本固定收益
抵/质押率 --
融资方是谁?
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是什么?
汉中城投将所得的项目收益权转让价款用于汉中市幺二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
还款来源有哪些?

1、融资方经营收入;
2、担保方经营收入;
3、抵押物处置收入。

风控措施有哪些?

1、保证担保:汉中航空智慧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航投”)承担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并登记:
(1)融资方提供因建设汉中市龙岗一期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形成的对汉中市人民政府27,167万元收益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给我司;
(2)中登网转让登记公示:我司将基于《应收账款质押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转让事项在中登网作登记。

项目亮点有哪些?

1 、汉中市财政实力较好:2016 年,汉中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6.49亿元,同比增长 9.64%,地区生产总值在陕西省各市中排名第六位,GDP增速排名第五位。2016年汉中市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1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0.14亿元,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66.70%。上级补助收入221.45亿元,政府综合财力297.44亿元,收入对政府补贴有一定的依赖。但整体收入规模较高,政府债务率为15.95%,负债率低,综合财政实力较雄厚;

2 、融资方、担保方均为市级平台公司,资质较好:融资方汉中城投为汉中市财政局直属管辖,承担汉中市全面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工作,为汉中市最核心的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截至2016年底,公司总资产108.28亿元,净资产47.5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6.05%,且负债以长期非流动负债为主,短期债务压力较小,偿债能力较强。融资方于2011年公开发行8亿元的7年期公开债,主体评级为AA。2017年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主体为AA,债券评级为AAA。融资方整体资质较好,违约成本高。担保方为汉中市国资委控股公司,资产负债率0.2%,3亿资产中有2.45亿元货币资金,资产规模小,但资产质量较高。汉中市作为陕西航空工业园的建设主体,未来公司将为智慧航空新城的建筑承担相关的主体平台功能,受政府及航空产业相关政策支持,对本项目有一定的增信效力。

募集账号是什么?

长安资产-HZ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募集账号: 
【账户名】上海财咖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账 号】97990157870000184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备 注】**长安资产汉中项目4号**万

在线咨询
请输入正确的邮箱

咨询热线:400-9629-959

资料预览

资料下载

发送邮件

收藏

预约

文字简版

业务流程

认购准备

在线预约、确定意向
预约方式:微信客服、易资产公众号、热线4009-629959

认购产品

打款至产品募集账户、确认到款、签署合同需提供资料: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原件、打款账户、身份证

项目成立

项目成立

跟踪服务

确认书发放、定期披露项目情况,通知产品派息与兑付进度

小易推荐

海量优质资产,一站式服务

400-9629-959

400-9629-959

海量优质资产,一站式服务

温馨提示

提示内容

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向特定投资者展示私募基金和信托资管产品信息,请您阅读并确认:

信托产品合格投资者: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 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 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 3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 3 年 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 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 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本人承诺符合以上合格投资者条件

优选正规持牌机构产品

多层风控体系层层把关

一对一理财顾问全程专
属服务

温馨提示

提示内容

资料预览